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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2017-10-03 21:54 保卫处 

 

湖南理工学院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

工作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事件发生后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有序,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地震、台风、山洪、滑坡、水灾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学校正常工作全面失序的自然灾害。

(二)突发治安灾害事件:包括涉及师生员工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大规模群殴以及学生意外死亡、自杀、走失等影响较大的治安事件;重特大火灾、交通事故、大规模爆炸、楼房坍塌等安全事故。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多人不明原因发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

(四)突发危险品污染事件:包括在生产、实验、储存、运输和销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或操作失误,导致放射性物质或有毒化学品、腐蚀品泄露所引起的危害事件。

(五)突发政治事件:包括“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策划的非法聚集、反动宣传等活动;宣传国家分裂、民族对立等有悖国家法律、政策的活动;在校园举行的传教活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未经批准的跨学校较大规模的群体性活动;外籍教师未经批准而举行的政治性活动等。

(六)突发群体性事件:包括由于单位内部原因和社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等。

(七)突发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不良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八)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包括由于人为破坏、管理失误或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关键性供水、供电系统和通讯设施瘫痪的案件和事故;后勤服务工作中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亡、财产重大损失严重后果的安全事件。

(九)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二、处置原则

(一)党政共同领导、分层负责和各司其职的原则。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全面负责、

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书记和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学校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机构,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助。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首要的是抓好预防环节的关键点,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思想重视,做到经常、适时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警钟长鸣;制度保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信息灵通,做到敏锐发现苗头,及时了解信息,快速把握动向;措施得力,做到化解在矛盾初,遏止在萌芽中。坚决避免由于工作疏忽和失误诱发和扩大不安定事端。

(三)分类处置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判明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快速启动相应处置程序,果断采取处置措施。遇到一时难以定性的问题,以控制事端和稳住局面为原则,防止激化矛盾,处置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办事。

三、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N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湖南理工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副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

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发生报告时即开始工作。

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全面负责事态的判断、处置的决策、现场指挥、与上级及社会机构的沟通联系、善后处理等。

(二)现场处置组

按事态性质、范围,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立即组成一个或多个现场处置组。处置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处置组的任务是:(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执行现场指挥,直接参与制止和平急事态或现场救援工作:(2)根据现场临时出现的情况,提出现场处理意见,采取应急措施。

(三)机动力量组

由领导小组指示,临时抽调有关部门或人员组成的后备力量,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主要负责后续力量的补充。

(四)职能部门

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除上述组织立即投入工作外,校内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本款第五条规定,立即履行相应职责。

(五)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

1、校办:主要负责校内信息汇总及向上级部门报告,校内力量的调遣和协调,校内总值班的安排,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等。

2、保卫处:主要负责事发现场秩序的维持,校园内的巡逻值班,门卫管理,要害部位的布控,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的联系,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等工作。

3、宣传部:主要负责宣传教育工作,信息的对外发布,校内广播台的控制,媒体机构的接待联系等。

4、网络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校园网络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校园网络的监控,有害信息的监管与处理等。

5、学生工作处(部)、团委:主要负责学生总体信息的掌握,现场学生的疏导,学生思想工作和应对措施的建议,学生辅导员力量的调配等。

6、教务处:主要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持,教学计划和活动调整的建议等。

7、对外联络处:主要负责外籍师生的思想工作、信息沟通、动态掌握、现场处理,与上级外事部门联系等。

8、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现场医疗救治,与社会医疗、防疫、卫生等部门的联系,电话线路的畅通,函信的管理与控制以及水、电、食堂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控制,提供后勤保障和服务等。

9、各教学院:主要负责本院师生的思想工作、信息沟通、动态掌握、现场处理等。

10、其他部门:应处于常备状态,随时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按时到位,坚决执行。

五、预案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和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I级)和重大事件(II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III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分管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三)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六、处置程序

(一)初期处置

1、报告。发现不稳定事端苗头或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现人或当事人应迅速报告:可向本部门或所在教学院负责人报告,也可直接报告校办或保卫处值班室;部门或所在教学院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校办或保卫处;校办或保卫处负责人视情况报告分管校领导。紧急事件可直接报110120等。

2、控制。接报部门负责人必须视情况立即安排先期处置工作;赶赴现场控制局势和掌握情况;调集力量,所安排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位开展工作。

3、启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类型,迅速召集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启动预案及相应的处置程序。

(二)中期处置

1、动态掌握。尽快弄清事发原因;随时了解事态发展;上下沟通情况。

2、研究布置。及时分析事态变化;随时研究对策;决定措施;调动力量。

3、执行。有关部门必须坚守岗位,烙尽职守;按应急领导小组或现场处置组的指示,做到传达到位、人员到位、执行到位。

(三)善后阶段

1、总结。事发部门和主要处置部门按规定时间书面总结事件的原因、处置过程、处置结果、教训等;提出整改措施或意见,报应急领导小组。

2、处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后果、影响等,按职责和责任决定处理意见。

3、公布。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等,决定对校内外的通报。

4、整改。应急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整改;责成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5、存档。按事件类型,由相关部门汇总完整资料,存档。

七、突发事件的处理

处理突发事件要依据“沉着应对,临阵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原则,及时查明事件性质,迅速上报现场调查和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控制现场事态,防止灾害和不良影响的扩大。

(一)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处理

发生地震、台风、山洪、滑坡、泥石流、水灾等自然灾害时,学校按照省、市政府救灾工作部署,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抗灾自救。

校办负责统筹协调学校救灾工作,掌握查核灾情,进行初步分析评估,向上级机关报告并提出抗灾、救灾的计划与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

学工部负责核实、上报学生受灾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抢救受伤学生,紧急转移和疏散仍有危险的学生,做好安置工作;及时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抗灾自救;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与善后工作。

后勤管理处负责防止水、燃气管网破裂等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恢复学校水电和餐饮供应,组织后勤系统的人力、物资组成应急抢救和运输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基建处负责评估整个学校重要建筑的损失,做好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施工队伍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校园交通,保障物资输送,灾民转移。

教务处负责制定救灾期间的教学工作,及时对有关课程进行调整,争取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财务处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调度,负责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监督救灾资金使用。

学校医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指导各单位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收集疫情和可能危及生命与健康的信息资料,做好上报工作。

保卫处负责治安防范,加强救灾期间的治女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理

保卫处要加强对校园特别是重点单位、易发案部位的巡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接到师生报案后,保卫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根据现场情况,在初步判明突发性事件性质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并立即协助医疗单位救助伤病人员。保卫人员在调查取证工作中,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留置盘查措施。遇有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有毒物质泄漏等情况,保卫处要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现场,疏散人员,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抢险措施进行处理。在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的同时,根据需要向地方公安、交警、消防部门报告,请求协助。

对于学校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保卫处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依法处理。对于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督促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快侦快破,尽快平息在校园内引起的不良影响。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发生公共卫生方面的突发事件,校办、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会同学校医院或市疾控中心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开展预防、诊断、现场救治和隔离观察工作,查明原因,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时,学校对患病人员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为师生员工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对办公及人员密集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限制学生到校外公共场所活动。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人员外出必须进行登记,途经疫区的人员返校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必要时实行隔离观察,并根据领导意见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突发危险品污染事件的处理

因意外因素引起的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有关人员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组织现场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对于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请求公安、消防部门协同处理,必要时请社会专业单位人员赴现场处理。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从事故发生起,48小时内向省、市环保局报告。

(五)突发政治事件的处理

校园内一旦出现宣扬“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聚会、宣传活动或发生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政治性活动,以及损害国家尊严、煽动民族对立的不法活动和非法传教活动,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学校保卫处举报。保卫处和有关部门领导得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控制参加活动的人员,并及时收缴有关宣传品和活动设备,同时通知有关单位协同处理。对在校园内张贴、散发的带有非法政治性内容的大、小字报和反动标语、传单、音像制品、书籍等,要坚决收缴和清除,并交由保卫处处理;对不易清除的,由保卫处组织拍照取证后,进行涂抹、覆盖等防扩散处理。初步查明情况后,要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

(六)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涉及部门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妥善处理,尽可能防止群众集体上访。一旦事件发生,涉及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同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要到现场,摸清情况,进行对话,耐心向群众解释有关问题,说明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程序,做好疏导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七)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对学生罢餐、罢课、游行、请愿等突发事件,要尽量做好信息超前掌握。一旦事件发生,班主任、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干部和保卫干部应迅速赶赴现场,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和劝阻,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在最短时间内掌握事情起因和发展态势。如果学生走出校门,应立即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派出得力人员跟随保护,防止外来人员参与其中,特别是要阻止外国人参与。发现外校学生来校串联,要采取得当措施劝止其进入校园,必要时可以将其带离校园。发生大规模的学生斗殴事件时,保卫人员应迅速控制事态。班主任、辅导员要马上将学生带离现场,以防止事态发展。发现学生聚集起哄、闹事等事件时,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赶到学生中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保卫处、后勤处要加强学生宿舍等相关场所的管理,防止发生打砸公物、纵火泄愤等情况。遇到学生意外死亡、自杀等情况,学校任何单位都有责任进行施救,并立即求助医院进行抢救。保卫处要配合公安机关及时查明学生死亡原因,所在学院相关部门要协助家长做好善后工作。发生学生离校出走或逾期未归事件,其班主任、辅导员要立即上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保卫处,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共同查找。如有多日下落不明的,保卫处应报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明其去向。涉及到学生的突发事件,所在学院的相关领导在事发时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事件情况。

(八)突发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发布、BBS的动态管理和网络正常运行的技术保障工作。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一旦发现不良信息要马上删除。各单位开设网络互动版块要事先提出申请,并签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不得擅自开设BBS和即输即现的留言板、电子公告栏等栏目。要由专人负责维护本单位主页及其内部页面,发现被他人恶意修改或利用时,要立即报告网络信息中心进行处理。对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事件要采取“及时处理、下载保存和24小时上报制度”,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九)突发后勤保障事件的处理

后勤管理处要做好食堂、学生与教师宿舍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和通讯保障方面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要加强对学校电缆、通讯设施和水源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控与防范,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相关责任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周边相关单位和市有关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游泳池、水塔等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在组织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突发事件的防范

(一)认真排查。学校各单位要提高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单位内部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认真分析,采取对策,及时化解可能引发事端的苗头。

(二)加强管理。学校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学校和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监测和预警机制,严防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安全的危险因素流入校园。

(三)强化信息。学校各单位提高信息意识,广泛收集校园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要广辟信息来源,校办、学工处、保卫处要建立自己的信息渠道和覆盖班级、学生寝室的信息网。

(四)突出重点。一是要及时解决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防止不满情绪激化引发不安全、不稳定问题;二是要密切关注社会流行疫病的发展趋势,坚持做好公共卫生防疫工作;三是发挥保卫部门维护学校安全的主力军作用,坚持24小时巡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障师生安全,及时预防和平息各种突发事件;四是坚持学校24小时总值班制,对于学校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协调应对处理及其信息报送。

九、工作要求

(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管理和信息收集。严格排查整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对校园突发事件要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处理。

(二)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药品、物资、器械,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保证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稳妥处理。

(三)事件一旦发生,要迅速上报学校,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临阵不乱,果断处理。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尽快消除危险,平息事态。应急状态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因公外出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四)工作中要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广大师生员工要坚持说服教育、争取多数的原则,尽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反动破坏事件,要严密控制和重点打击少数策划煽动闹事的首要分子和幕后指挥者,严厉打击“打砸抢”分子和其他借机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

(五)对一时难以分清性质的,不要急于定性,必须及时请示学校领导,防止因定性不准、处置不当激化矛盾。

(六)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

(七)处理突发事件时,抢险救灾人员要注意做好自身防护。

(八)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完成后,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做好善后工作,并将整个事件的处理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存档留查。

十、其他

(一)校属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二)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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